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川办函〔2018〕95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市级科技奖励制度,增强激励导向作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巴府办函〔2019〕19号)文件(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共三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对市级科技奖励制度分别从拓宽提名渠道、严控奖励数量、调整奖励对象、完善公示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完善专家管理、强化奖励荣誉、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总体要求部分,阐述了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
重点任务部分,明确了拓宽提名渠道、严控奖励数量、调整奖励对象、完善公示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完善专家管理、强化奖励荣誉、加强政策引导等八个方面内容。最具有特色的内容是两点:一是对荣获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按同等奖励标准给予相应配套奖励。二是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的个人不再颁发奖金,只发证书。
组织实施部分,明确组织实施主体。由市科技局组织制定相关办法并重新修订《巴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