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 政策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18 10:08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市科技局
  

解读《巴中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巴府办发〔2019〕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巴中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巴中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60号),强化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县域发展新动能,推动县域经济突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创新机制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提高,R&D支出年均增长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亿元,技术合同登记额突破2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创新型区县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型区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区县、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县,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运行机制新的经济发达镇、特色小镇、专业小镇、创业小镇、技术创新示范镇。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新型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推进巴中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到2022年,巴中经济开发区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名单;推进四川巴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档升级,巩固发展恩阳区、通江县、平昌县3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3—5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3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2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区县3个以上,力争创建1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1—2个省级创新型区县,创建市级以上创新型乡镇10个以上。

  (二)扩大创新开放合作。深化校(院)地、校(院)企战略合作,在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立稳定长期合作关系,促进高端人才引进、关键技术转移、重大成果转化在县域落地见效。推进区域创新协作,鼓励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深度融入“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加强与川内各大经济区、成渝经济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科技创新与经贸合作,积极创建区域创新合作基地,促进我市特色农产品、道地药材、天然气、石墨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全面落实成都—巴中协同发展、川东北经济区市际合作协议,实施一批协同发展项目,建立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总部,推进总部基地、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快速发展。到2022年,县域创新合作通道全面拓展,开放创新格局基本形成,我市与20个以上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科技企业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关系;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开展实质性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事项)分别不少于3项,引进落地总部企业分别不少于2家。

  (三)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业技术创新,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五百亿级产业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三个百亿级产业的子产业及细分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经济,培育壮大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石墨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龙头企业引领、创新动力强劲、平台支撑有力、产业链条完善的重点产业集群。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围绕茶叶、核桃、道地药材、生态养殖四大优势产业和县域特色农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支持县域加强优质突破性新品种、中高端特色新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示范创建,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休闲康养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创意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推进科技与旅游、康养、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态融合创新。到2022年,争取国家、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行业的重大专项、重大创新项目及重点研发计划在巴中布局,编制新型工业、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领域技术路线图3—5个,梳理遴选5项关键瓶颈技术组织开展集成创新,制定四大特色农业产业技术标准6个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4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达20个以上。

  (四)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倍增行动和重点民营企业创新引领行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群体,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平台),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或与域外知名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规划、行业标准。到2022年,建立省级及以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平台)10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平台)达80%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30家,备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别不少于5家、17家。

  (五)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加快实施《巴中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设“一带一廊一谷”(秦巴大道创新创业带、柳津—佛江创业走廊、恩阳临港创新谷)双创示范基地。优化布局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加快建设川东北片区地矿研发中心,着力推进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通江银耳科研所、南江黄羊科研所等研发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载体,举办“青年创业大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大讲堂”等系列双创品牌活动,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梯级创业孵化体系,推进双创资源共享。到2022年,“一带一廊一谷”双创示范基地架构功能基本完善,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个,建立省级孵化载体达10个以上,备案国家级星创天地10家,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0家以上,建立3—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建设各类双创载体分别不少于5个。

  (六)构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市场,规范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加快建立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巴中分中心,鼓励区县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转移平台,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设立行业性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科技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等服务活动。鼓励事(企)业单位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培养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业人员队伍。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示范区县建设。鼓励区县积极组织参加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活动,吸引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落地。各区县、乡镇应发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机构。到2022年,培育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40家以上,示范基地1—2个;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不少于4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别不少于5项/年,技术合同登记额年均增幅分别不低于10%。

  (七)提升创新人才集聚力。深入实施“巴山优才”计划,吸引一批产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支持带项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到县域开展创新创业。着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联盟。着力建好农村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人员、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四支队伍,扶持草根能人、乡土人才、新乡贤在农村创业发展。支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建设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园区与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共建实训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创新创业。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副区县长”“科技副乡镇长”试点,提升县域创新管理服务能力。到2022年,全市引进1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到巴中创新创业,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分别不少于15人;建立1个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在县域组建5支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开展“四支队伍”培训分别不少于4期/年、100人/期,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实训基地分别不少于4个。

  (八)强化科技惠民利民。支持县域开展生物资源养护、水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大气污染防治、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转化应用,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护等技术示范推广,强化气象、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技术支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巴中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中心。围绕重大疾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毒瘾戒断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支持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加强公共安全、新型城镇化、文化体育等领域科技创新,推进智慧社会建设。到2022年,争取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低碳绿色发展、卫生健康、公共安全、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3—5项,推广应用节水节能、降耗减排、循环利用等新技术10项以上;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城镇、智慧景区、智慧社区、智慧小区。

  (九)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在县域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产技术先进、运营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强的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村,采取“企业+专合组织+科技+基地+农户”等模式,优先支持贫困集中区域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牵头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引导龙头企业和新型主体带动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县域“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提升专家咨询、技术供给、供销对接、疫情预警等服务功能,实现贫困村全覆盖。组织动员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深入县域开展技术指导,重点向贫困村选派科技特派员,提高扶贫精准度。到2022年,全市建设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20个以上、科技示范村20个以上,各区县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不少于4个,科技扶贫示范村不少于4个;建立市、区县“科技扶贫在线”运管平台6个,“科技扶贫驿站”100个以上,备案入库技术专家2000人以上,科技信息员突破1万人,专家答复率达97%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主体,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统筹协调,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要强化科技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提高县域科技创新工作水平。建立县域创新分级报告制度。市科技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全市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级研发投入目标,并围绕县域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建立“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投入主体、社会融资补充”的科技研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债券发行、成果作价、知识产权质押等手段,吸引各类资本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用好用活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融资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形成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聚力支持县域创新的多元投融资体系。

  (三)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落实力度。推进建立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奖补机制。建立完善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人才激励政策体系,鼓励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深入县域通过自主创业、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科技服务等方式取得收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开展不以财政资助的科技进步荣誉奖励活动。支持区县在科技服务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先行先试,破除制约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障碍。

  (四)完善统计管理。按照企业(单位)创新、研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凡本区域内企业(单位)开展创新研发活动达到统计标准的要应统尽统,不得拒报、漏报和瞒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单位)创新、研发活动的统计和管理,要建档立卡,清楚掌握企业(单位)创新、研发活动项目,建立帮扶挂联制度。开展创新、研发活动的企业(单位)应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