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10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17:34 【字体: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05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10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4日8:00至8月4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7月23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申报书简表的,科技厅将不予推荐。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物态调控”“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10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鄢鹍

电  话:028-86671925

邮  箱:495746983@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5日

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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