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177次常务会会前学习贯彻《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发布日期:2020-10-30 17:48 【字体:  


10月27日上午,市长何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7次常务会议,会前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茂生领学《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主要从《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我市贯彻情况、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解读。

《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18年9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7章80条、1万字。《条例》的修订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和创新型四川和及时总结提炼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的迫切需要。

《条例》主要亮点: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机制。二是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科技成果处置权限。三是支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大幅提高科研人员的奖励和分配比例。五是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六是完善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省有关精神,我市先后出台了《巴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巴中市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巴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自2017年以来,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累计兑现科技创新类奖励350余万元,评价省级科技成果20余项,先后获得省科技进步奖10余项,备案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15家。与四川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大、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四川省农科院等30多所高校院所建立了政、产、学、研合作关系,引进转化科技成果150余项。争取实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0余项、到位资金2000余万元,开发各类新产品、新工艺80余项。实现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累计达4.7亿元。

未来,我们将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机遇,争取建设成渝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环境,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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