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科学技术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12:04 【字体:  

解读《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巴科发〔2020〕17号

各县(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巴中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川科农〔2020〕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充分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巴中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林业局

巴中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与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紧密衔接,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通过探索多种合作模式与农民、企业主体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协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健全,科技特派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围绕四大特色优势区域农业产业,建立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服务团队15个,科技特派员总人数达200人,年均每人服务3次以上;重点转化应用及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100项;建设科技特派员服务示范企业50家;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优化科技在线平台6个,实现区域内农业技术服务全覆盖;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基地1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充实完善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渠道与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单位向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科技特派员选派人选。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组成团队科技特派员,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供需精准对接的原则,针对产业结构调整、群众需求和科技人员技术专长,将符合需求、专业对口、水平较高的科技特派员选派到基层一线。加强人才动态管理,根据基层需求及时调整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并有相关科技服务经验的人员。科技特派员或团队每两年认定一次,可连选连任,组织协调“三区”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服务。

(二)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支撑水平。面向全市四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大力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科技项目的针对性和协同性,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土壤改良、旱作节水、节粮减损、食品安全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新型实用技术成果,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农村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创业,为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服务和创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着力优化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制,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导向,在动员、选派公益类科技特派员深入广大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公益性加社会化服务,采用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科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型农业企业为载体,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依托四川科技在线平台实现区域内农业技术服务全覆盖。

(四)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依托我市绿色生态农业资源优势,支持广大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各类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宣传、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农业装备、农业信息。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服务,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同体。发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联合会作用,加强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人才的培育,实现技术、金融、市场和产业发展的协调发展。

(五)务实推动科技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将产业技术帮扶列入科技特派员挂点单位的农业产业服务重点任务。根据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一村一业”发展目标,协助乡村编制切合实际的新型业态发展规划,整合多方资源,推进“产村”结合,发展特色产业。鼓励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进驻乡村,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与农户、村办企业、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送科技下乡及实用技能培训;建立优质农产品推广、销售电商绿色通道,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依托乡村特色人文资源、生态资源、观光农业、田园生活等,开发特色乡村旅游、生态休闲服务等示范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按相关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活动、离岗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收益,按不同方式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或奖励,并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政策保障。

(二)加大科技特派员科技研发经费支持。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入股参股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承担负责人的企业以及科技特派员团队申报的各类国省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等领域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对以解决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问题重大需求的、符合《巴中市关于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办法》的科技服务事项给予优先支持、兑付。

(三)健全多元化社会金融投入机制。争取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创投引导、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形成多元化融资机制。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完善担保机制,分担创业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鼓励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机制,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增长潜力的科技特派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政策配套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区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区域科技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抓好督查落实,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强化考核评价。完善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科技特派员按照公益服务型、科技创业型分类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其服务业绩纳入单位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以派出单位考核为主;离岗创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业绩以接收单位考核为主。对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国省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对考核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停止选派。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经验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特派员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科技人员、企业和机构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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