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券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

巴科发〔2021〕9号

发布日期:2021-05-07 16:29 【字体:  

各区县教科体局、财政局,经开区科技分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的积极性,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巴中市关于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办法》(巴科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或备案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省级瞪羚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等;

(二)“巴山优才千人培育工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及其团队;

(三)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签约入驻一年以上的创业者。

二、支持使用范围

(一)产品检验、指标测试、性能测试等检验检测服务;

(二)科技成果交易、技术经纪人培训等技术转移中介服务;

(三)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等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

(四)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及技术解决方案等设计研发服务;

(五)发明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三、申请时限及额度

(一)创新券申请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截止。发放数量按照申请和审核顺序,先到先发,发完为止;

(二)2020年已发放创新券未实际使用或使用额度未达到50%的,不得申请2021年创新券;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年只申领一次且不超过3项的科技服务,其申请创新券额度分别累计为:企业类3万元、创新团队类2万元、创业者1万元。

四、申请发放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创新券申请表、附相关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所在区县教科体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分局或市级有关单位初审后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一份)。

(二)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年度创新券发放名单及额度,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并异议处理后,由市科技局发放创新券并登记备案。

(三)市科技局发放科技创新券后,申请者登陆“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scstl.org/)注册,并按提示完善创新券申请及使用信息。注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类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认定或备案的相关证明等;

2.创新团队类和创业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所在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

特别说明: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必须已进入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科技服务事项必须满足使用范围,否则将不予兑现。

五、使用和兑付

(一)创新券发放后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使用和申请兑付,逾期不予兑付。申请兑付应提交以下资料:兑付审核表、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盖公章)、税务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盖财务章)、完成科技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检验认证报告、科技咨询报告、委托设计方案、专利申请代理材料、科技评估报告等复印件)等,经所在区县教科体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分局或市级有关单位初审后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一份)。

(二)市科技局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商市财政局按照不超过创新券实际支出额的60%(科技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和银行转账金额必须一致)进行兑付。实际支出金额超出创新券发放金额部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科体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分局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创新券申报的审核、汇总,并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李梦,0827-5266701。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地图
电话:0827-5263235 邮箱:bzkjjb@163.com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财苑街67号
蜀ICP备2021011899号-1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185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12